室外消防管道布置的要求
2018年02月24日瀏覽:2427次
(1)室外消防給水管網應布置成環狀,但在建設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過15L/。時,可布置成枝狀。但對于非高層建筑在建設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過15L/s時,可布置成枝狀;由于環狀管網的干線彼此相通,水流四通八達,供水安全可靠,并且其供水能力比枝狀管網供水能力大1.5~2.0倍(在管徑和水壓相同的條件下),因此一般情況下,凡擔負有消防給水系統的管網,均應布置成環狀管網,以確保消防給水。
(2)環狀管網的輸水干管不應少于兩條,進水管宜從兩條市政給水管道引入,當其中一條進水管發生故障時,其余的干管應能通過消防用水總量。在工業企業內,當停止(或減少)生產用水會引起火災或爆炸等二次事故時,其余輸水管應保證100%的生產、生活、消防用水量。生產、生活用水量應按最大小時流量計算,消防用水量應按最大秒流量計算。
(3)環狀管道應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,段內消火栓數量不宜超過5個,閥門應設在三通、四通分水處,并按(n一1)的數目原則設置(”值三通為3,四通為4)。
(4)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最小直徑不應小于100mm。
(5)室外消防給水管道可利用市政管道共同構成室外環網。